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南州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qiannan.gov.cn/zwgkztym/zjyj_5669087/zfxxgk_5669094/zfxxgknb_5669113/2021n/202201/t20220120_72359470.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南州教育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17楼,邮编:558000,电话:0854—82802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黔南州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继续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2021年,我们深化了黔南教育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完善了相关内容与信息,及时更新了相关资料,黔南教育微信关注人数和点击率再创新高。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网公开单位职能权限、工作标准及便民服务电话等信息,及时发布教育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同时,按规定公示相关人事信息、财务信息;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另通过黔南教育微信发布信息294期,发布稿件1421条。
2.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共公开建议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公开6件,政协提案办理公开12件。
3.通过黔南教育微信不仅公开政府信息,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进行回应。严格按照“第一时间发布”、“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积极、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实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网上谣言、不实传言,挤压其传播空间,有效引导网络舆论走势。2021年,黔南州教育局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局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并回答记者提问,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2次。
4.在政府网公开黔南州教育局2021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黔南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抓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以减少申请,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局于共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黔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黔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黔南州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黔南州教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明确各科(室)职能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更新,安全管理,黔南州教育局、黔南教育信息化中心专门对黔南州人民政府网教育板块信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2021年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对政府网管理的要求,在州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于2021年9月专门派人到州大数据局更新完善涉及教育的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和管理水平,建设高效的网上服务体系。
(四)平台建设
2021年,继续深化黔南州人民政府网教育板块的建设,按照全省、全州政务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完善政府网涉教信息,及时发布教育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按规定公示相关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并于传统平台相结合,成功实现黔南教育微信号与看黔南APP相互链接,进一步扩大政务工作的透明。我局主编并印制《黔南教育》(季刊),公开政府活动及相关教育信息,2021年完成《黔南教育》改版工作并出刊4期。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黔南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负责政府信息网站教育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等。
建立宣传队伍、强化内宣队伍建设。各县(市)教育局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及时报送公开事项;与省、州相关媒体建立友好的宣传合作关系,签订多项协议进行教育宣传,并与各州级媒体教育新闻负责人积极沟通联系,建立强大的教育传媒宣传团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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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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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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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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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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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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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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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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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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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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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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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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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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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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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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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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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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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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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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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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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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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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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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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不及时,报送数据不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并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教育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