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黔南州民族宗教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省民宗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及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为主线,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为统领,全力推进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民族工作
(一)用好用足民族政策,致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小康
1.抢抓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机遇,助推地方经济发展。2012年以来,黔南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宗委的倾力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出台系列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年度工作目标,国家对民贸民品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在我州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截止三季度末,黔南州共有省级认定的民贸企业494家,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8家。通过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扶持,为贵州信邦制药、金正大诺泰尔、龙里瑞和制药、惠水天虹志远等民贸民品企业办理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已累计达到323亿元,其中2019年一至三季度新增优惠贷款42.6亿元,争取2019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贴息资金1.13亿元,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总额和贴息总额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通过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扶持,降低了贷款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农民增收、充分带动了就业,助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2.深化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积极打造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抓好《黔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贯彻实施,优选100个村寨加以保护,对目标任务作了责任分解和安排部署。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强力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申报工作,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抓好一批典型培育。今年共申报了49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尚未批复;申报16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批复55个。目前,全州共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58个,位居全省前列。惠水好花红、平塘掌布两个村寨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福泉黄丝、荔波佳荣、平塘六硐等10个村寨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民族特色村寨已逐渐成为州内外游客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目的地,有力助推了全州民族村镇的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
3.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行动计划,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省政府《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2017年率先建成小康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紧密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做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巩固提升工作。经开展统计监测,至2018年底,37个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到10121元,基本达到全州平均水平(10721元),有望在2020年达到12300元的规划目标;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的认可度达到90%以上;37个村2018年底全部出列,贫困人口1808人,贫困发生率为1.87%;37个村通村道路油化硬化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通组路及寨内硬化率达到99%,实现村村通宽带,村村有电商,清洁能源全覆盖。37个村基本实现“四通八达”的目标。从2015年至今年7月,37个村分批次已全部接受并通过省级小康评估验收,黔南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小康。
4.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效益发挥。根据省、州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印发了《黔南州民宗系统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从5月25日开始,对2016-2018年省民宗委下达的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查。从县级全面开展自查和州级实地开展督查的情况看,黔南州2016-2018年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挪作他用、违规操作扶贫工程招投标和扶贫物资采购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于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中梳理的其他问题,逐一开展排查整改,逐一进行销号,准备相关整改佐证资料,确保所有问题真正整改到位,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5.推动落实民族特惠政策,加速民族特困地区脱贫小康步伐。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和《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赋予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脱贫攻坚的统筹发展能力。加大差别化支持力度,提升脱贫攻坚基本发展能力等政策措施。州民宗局按季对州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情况进行调度,认真梳理、汇总并按季度向州政府报告;继续抓好《关于支持三都水族自治县加速发展同步建成小康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按月对州直各责任部门落实的帮扶项目进行调度,截至9月底,各部门共安排帮扶项目134个,到位资金86.26亿元,其中,2019年新增投资3.33亿元。
6.深化实施“双培”行动。根据2018年州民宗局、教育局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黔南州少数民族群众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到2019年底完成培训任务的75%”这一目标,多次深入荔波、三都、惠水、罗甸、独山、平塘、都匀等县(市)开展“双培”调研工作和现场指导。加强对“双培”师资力量培训,充分整合人社、教育等七部门资源,加大对存在汉语言障碍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汉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共争取省民宗委下拨“双培”经费900余万元,整合部门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截至2019年8月,累计培训人数55807人次。其中,汉语言培训177期,培训人数17498人次;实用技能培训264期,38309人次。通过“双培”行动实施,使存在汉语言障碍的群众逐步能听得懂汉语、看得懂电视,并掌握一定实用技能,为助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攻坚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发展自信。
7.加强民族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决策参考。按照省民宗委民族统计监测机制、少数民族地区数据监测统计工作的要求,认真完成好各项数据的统计、监测、分析任务,及时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整理和比较分析,提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县市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中共贵州省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我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载体和方式,依托“云上贵州”和“智慧黔南”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建设,抓好“建设方案”的落实,争取项目早日立项。指导县(市)继续以“九进”为抓手,培塑创建示范点,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由示范创建向全面创建,由创建示范州向创建模范州的目标迈进。
9.深化民族团结宣传,加强民族团结模范表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今年1月推荐18个集体、22名个人参加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今年9月,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推荐3个模范集体和3名模范个人参加国务院第七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今年7月,我州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49个先进集体、5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国家民委领导亲临会场为我州授牌。通过表彰先进,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制订宣传方案,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工作,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方式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黔南故事”。利用每年8月“黔南州民族团结月”和10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大十字和人民广场LED屏进行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
10.加强城市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四帮”服务工作,推动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今年我局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帮”服务队进行了统计,全州共有“四帮”服务队39个,专(兼)职工作人员360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抓好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少数民族“四帮”服务工作。
11.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按季度对12县(市)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开展统计监测工作,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未发生重大民族矛盾纠纷事件、开展民族政策四项教育和“六进”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四个方面对各县(市)进行综合评估,督促各县(市)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创建工作,对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防范化解,确保年底民族团结和睦指数达到100%。加强全州民族关系协调研判,抓好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加强网络涉民族因素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应对。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2.培塑民族节庆品牌,贯彻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发展工程。一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成功举办“唱响好花红·舞动‘四月八’——黔南州苗族芦笙乐舞大赛”,来自全州12县(市)13支队伍参加比赛。大赛期间,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黔南民族服饰展演和民族手工艺品展示展销活动。二是积极争取省级经费支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三是指导贵定、惠水、都匀、三都等县开展布依族“六月六”、水族端节等民族节日活动,民族节庆文化品牌效应初显。
13.扶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组队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按照省民宗委安排,在全州组建4支队伍代表贵州省参赛。指导相关责任单位抓好陀螺、毽球两个竞赛项目和《水族斗角》、《花样陀螺》两个表演项目的组队、常规训练,对接落实参赛集训经费,完成组队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我州运动员奋力拼搏,竞赛项目陀螺获男子单打一等奖、女子团体二等奖;表演项目《水族斗角》获一等奖、《花样陀螺》获二等奖,取得了2金2银的好成绩。
14.传承发展民族服饰文化,组队参加第二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桂滇黔三省区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根据《第二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邀请参加2019年桂滇黔三省区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的函》精神,分别组队赴贵阳市、广西百色参赛参演。通过积极组织、精彩演绎,黔南州代表队给三省区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现场观众带去一场瑰丽多姿的民族服饰展及民族歌曲展演,宣传、展示黔南民族文化,提高了黔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州代表队将持续不懈努力,力争在10月25日举行的第二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大赛上获得好成绩。
15.加强民族语文工作。一是双语和谐示范点建设。2019年,按照省民宗委的工作安排,完成我州平塘县卡蒲小学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三都县中和镇新阳村双语和谐环境建设示范点的项目申报工作。并获得省民宗委批准立项,分别拨付5万元扶持经费。二是抓好双语教学点工作。向省民宗委推荐了平塘县卡浦乡甲翁小学、三都县中和镇新阳小学、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永康小学、惠水县芦山镇雅羊小学为扶持对象,分别获省民宗委的2万元的双语教学补助。三是做好非在编民汉双语教师补助申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认真筛选,上报75名老师申请材料,获省民宗委补助25人。
16.加强民族古籍工作。根据省民宗委的工作安排及全省民族古籍普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继续做好我州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深入到三都、荔波重点普查县进行指导。今年收集到古籍条目1537条,其中,荔波县上报1407条,都匀市上报130条。
(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领导机构,明确党组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于3月15日召开全州民宗局长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与业务工作同做台账,加强调度,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类所建所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门户网站、《黔南民族》内刊、社情民意信息和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加强对组织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交流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审核把关。严肃查处传播、散布政治谣言,非议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加强对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引导、管控。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舆情的收集、研判,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目前,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二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阵地的管理工作。民族方面。抓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积极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教育活动,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开展涉及和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工作,密切关注殡葬改革、民族成分更改、高考加分政策可能引发的民族矛盾,经排查,目前全州未出现影响民族关系的情况发生。宗教方面。持续加强对乱贴二维码、滥设功德箱、供灯高收费等工作的排查,加强对境外渗透组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华夏宣教中心重点人员的后续管控工作,今年对在排查中新发现的2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一起外省人员在公共场所散发基督教传单行为、一起在新媒体上传播宗教思想行为进行有效处置,避免了事态扩大造成不利影响。
二、宗教工作
(一)持续推进宗教领域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3个方面15项内容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我局逐项对照梳理,制定黔南州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清单和时间推进表,充分依靠州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量,在全州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督办。彻底整改三都猴场乱塑宗教造像,福泉、贵定、长顺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依法注销贵定音寨观音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规范龙里县观音寺建设工作。推动解决宗教团体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无办公人员“三无”问题以及长期不换届的问题;协调解决宗教房产政策落实遗留问题,促成各方就独山基长天主教、基督教房产达成赔偿协议;落实宗教工作蹲点制度等相关工作。
(二)夯实宗教工作基础
建立“四员”联动体系,着力构建“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目前,全州组建“四员”队伍共1933人,为使“四员”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我局按照《黔南州建立“四员”宗教工作联动体系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鼓励宗教界人士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今年,共举办2期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分期分批选派我州宗教教职人员到省社会主义学院、国家宗教局培训基地等参加培训学习。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梳理宗教事务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图,印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范本,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贵州省政务公开”等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定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排查统计。目前,全州共56个登记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共52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新申领和换证工作;组织开展民间信仰点管理调研工作;加强对各宗教团体的服务、管理和引导,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独山县、瓮安县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完成独山天主教堂、瓮安天主教堂未批先建整改工作。10月16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我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接受与会代表审议,受到充分肯定,顺利通过。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制定《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加大对宗教领域重大风险点的预判和排查,认真梳理宗教领域重大风险点6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责任落实,抓好防范化解和稳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截止目前,我州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重大风险。
(五)创建宗教关系和谐
制定《黔南州推进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素质行动”“法治行动”“堡垒行动”“数字行动”为抓手,以县为单位推进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工作。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积极阐释教义教规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组织开展“中国宗教中国化在贵州黔南实践研讨会”。持续开展春节期间、宗教重大节日活动慰问宗教界人士和困难信教群众;积极争取省级宗教危旧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经费;积极办理宗教界别提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目前,我州“四进”活动已实现全覆盖;指导宗教团体积极开展“八个一”活动; 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和大扶贫战略,充分利用好三都县“全国宗教界公益慈善实践基地” 平台,目前,已获得帮扶资金11453万余元,帮扶项目157个,有效助推三都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巩固提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启示,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二)持续做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结合乡村振兴、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大生态等战略,把握方向,突出特色,推动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
(三)持续做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加强与相关各方协调沟通,争取得到更大支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民贸民品企业扶持政策,鼓励更多企业积极申报。把民族优惠政策用足用活,助推我州实体经济的发展。
(四)持续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小康巩固提升工作。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率先小康的水平。
(五)持续抓好民族服饰文化传承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为契机,举办第二届黔南州民族服饰创意设计大赛;二是做好组队参加第三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相关工作。
(六)持续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培塑。继续培塑布依族“六月六”、苗族“四月八”、水族端节等民族节庆,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持续扶持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及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积极争取省州经费扶持,指导已命名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和民族文化进校园项目示范学校开展工作,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壮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生力军。
(九)抓好“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建设工作。一是科学完善和提质升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民委、省民宗委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为平台有效发挥作用打下基础。二是融入智慧黔南实现黔南各部门数据的聚通用。使“互联网+民族团结”云平台与各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并融入智慧黔南大数据综合平台,发挥平台大数据分析决策功能。
(十)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和“四员”队伍的培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十一)深入推进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建设,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黔南实践有新发展。推进“四进”活动有创新,增强宗教界“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充分发挥宗教正能量,有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二)巩固宗教整改成果,持续做好已治理境外渗透组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华夏宣教中心、佛道教商业化的后续管控工作,落实健全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