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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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8 15:59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7号)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放管服”改革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服务黔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简政放权,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度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编制、更新州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开展各类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等违规审批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各县(市)、州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健全投诉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实施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州有关单位)

(四)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对黔南州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避免执法畸轻畸重。(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改革,探索开展“个转企”登记方式创新试点。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探索实行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重复提交其他材料。(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实现用户统一、入口统一、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电子化审图系统、供电系统及其他相关部门信息数据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与投资在线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融合,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将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相关信息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突出放管结合,提升监督管理精准度

(七)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八)打通数据壁垒,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推进州内自建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类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归集,实现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审管联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深度应用,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率。(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等州有关单位)

(九)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基础,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推动各项收费基金征收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一)进一步推进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建立健全平台制度机制,积极配合省级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目录,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的易用性和实用性,加快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方式转变,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二)持续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及时核查涉企违规收费线索,进一步强化涉企收费检查,常态化开展对涉企服务收费领域的专项检查和自查,严格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确保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州有关单位)

(十三)持续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新冠病毒等各类疫苗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确保各类疫苗质量安全。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大力整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突出问题,集中查处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消除一批风险隐患、震慑一批不法分子,不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四)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研究出台黔南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商标、专利和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积极配合推进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维护行业秩序。(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五)推进医保基金安全监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以大数据筛查分析为先导,组织开展全州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管协同、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深化医疗保障智能监管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效。加大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六)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执法制度修订,打牢监管基础。持续加大技术支撑,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利用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发挥数据监管、信息汇总、统计分析等功能。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实战,提升快速应变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优化服务品质,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

(十七)推进“一网一窗通办”改革。充分发挥“五个通办”改革成果,积极配合省级推动政务服务网、实体大厅、12345热线、监管平台、数据共享系统“五网”深度融合并抓好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持续优化政府网上服务。推进线上“一窗”线下“一窗”,实现个人、企业与“一窗”人员、部门审批人员多方线上“面对面”咨询投诉,提供办事服务,收集反馈困难问题。(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八)以“五个通办”为抓手,打造最温馨的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企业之家”,注重体现“企业商务服务”“企业诉求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实施涉企事项全量代收代办,建立诉求收集反馈联动办理机制,搭建政商互动交流平台,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十九)深化“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更多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打造高素质综合服务团队,提升综合窗口业务承接能力。推进乡镇“一窗综办”改革,推动事项进驻办理,实现办理事项综合受理。(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提升“一网通办”改革实效。积极配合省级制定印发政府网上服务优化提升方案,逐步深化税务、社保、公积金、不动产、市场监管等自建业务系统融通,推进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应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比例达70%。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服务成效监测督办,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个人事项70%“移动办”。(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积金中心,州税务局等州有关单位)

(二十一)加快实现高频场景“一件事一次办”,聚焦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推出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更高水平推进“N件事一个窗一张网一次办”。建立政务服务效能监测体系,监测、跟踪、督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推动乡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容缺承诺审批制度落地。(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二)探索“跨省通办”新模式,全面推进51项西南地区“跨省通办”事项落地,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现与广东、江苏、广西等地“全域代收代办”,对外出务工较集中的省份,建立跨省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就业、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探索推进“跨省通办”事项远程“视频办”,就近“自助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三)开展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回头看核查,对工作落后地方开展调研式督导,对发现问题进行研判,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定期调度通报全州工作情况,持续将企业开办平均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州税务局、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等州有关单位)

(二十四)深化“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优化提升“贵人家园”服务平台,完善“双找”平台服务功能,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高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推动企业电子印章在线申领,拓宽电子印章服务范围,提升对企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五)高效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健全运行机制,制定数据共享、运行管理等,推动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各级12345热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联动机制,提升社会治理、应急救助、公共服务、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六)加快出入境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贯彻落实出入境管理机构权责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布,推动面广、量大、办理高频率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地、一窗、一次”办理。落实优化调整往来港澳旅游签注政策,推行就学、就业等签注“全国通办”,推进往来港澳台证件签注“网上办”,深化证件互联网应用和政务服务应用,改进出入境服务,推动窗口服务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七)制定黔南州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突破重点领域改革,复制推广省内外典型经验做法,着力抓好指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降成本”。持续深化拓展“十不折腾”专项行动,抓好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查处通报,进一步营造破坏营商环境零容忍”浓厚氛围,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八)制定黔南州营商环境成效考核措施。对州直部门和县(市)营商环境进行考核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并开展督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迎接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估相关工作,健全评估沟通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二十九)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系统功能的有效运用,持续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严格执行“一项一码”原则,实现项目赋码进场交易。(牵头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积极配合贵州省税务局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及时落实落地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大“非接触式”办税推广力度,及时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在窗口、自助办理端等线下服务渠道基础上,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代开服务。(牵头单位:州税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一)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畅通客户账户服务维权教济渠道,提高企业银行账户服务便利度。强化银企对接名单推送型融资机制建设,加快推广名单推送对接系统,提高名单企业的对接率和融资规模。(牵头单位:人行黔南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二)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定期开展数据监测,加强工作调度通报,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持续强化监管引领。(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三)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聚焦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市场主体,以“引金入黔”“险资入黔”“基金入黔”为重点持续开展现代金融招商。充分探索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特色场景应用,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四)充分利用全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社保三险合一系统和“贵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等,精准推送政策和岗位等就业信息,推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数据治理,配合省级完善基础信息,提高数据质量,优化系统功能,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数据融通。(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

(三十五)对黔南州行政区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在满足相关条件申请取水许可时实行及时告知承诺。(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强化工作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并将国家和省对“放管服”改革工作最新部署安排动态纳入工作要点调度推进。按期(每季度最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季度、半年、全年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