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转发州工业信息化委黔南州绿色制造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18〕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
《黔南州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黔南州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黔南州工业信息化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有力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 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贵州省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力争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新增堆存量为零;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
——2019年,力争实现磷石膏消大于产,且消纳磷石膏量按照不低于10%的增速递增。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5%。
——2020年, 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8%,吨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300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降到85千克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2%、23%,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20%。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绿色化改造。以“千企改造”工程为抓手,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化工、冶金、建材、装备等传统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加快传统行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等绿色工艺,大力推进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绿色化改造。2018年新启动260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千企改造”,累计启动改造的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80%以上,到2020年实现规模工业企业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督局、州安全监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发展绿色产业。加大“千企引进”工程工作力度,加快招商引资,开展建链强链补链招商,拓展现有产业上下游,发挥产业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绿色轻工、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新型建材、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工业绿色经济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关联配套、集聚发展的产业体系。2018年省外制造业招商项目到位资金要达到380亿元并逐年增长,2020年省外到位资金达到4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对外协作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以大数据指引黔南制造业绿色发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和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开展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从2018年起每年实施4个融合标杆项目,40个融合示范项目,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大数据+工业深度融合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工业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大数据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落实《黔南州“以用定产”推动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强化试点示范和绿色监管,通过磷石膏“以用定产”,加快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清洁和可持续发展。落实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和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能标准要求,加快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强化环保监管,重点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等(减)量置换”要求,有序化解过剩产能。(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不断提高生产绿色化水平。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体系,针对主要污染物减排紧密相关的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行业和资源消耗、污染排放集中的领域,以及重点流域内的重点工业企业、有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加大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力度,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重点研发和推广节能节水、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污染消减等方面新技术,限制电器、电子、化工、有色金属、医药等重点行业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从2018年起每年实施10户以上的“双超双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促进园区绿色化发展。以创建绿色园区为载体,加快改造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着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总体布局,围绕绿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环境承载、高环境风险项目入园,着力引进产业带动型、科技创新型、生态环保型项目,从2018年起每年组织一个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和园区污染源整治,实现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2018年新增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7个以上,2019年新增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6个以上,2020年全州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园区发展需要,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园区企业污水全部处理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园区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商务粮食局、州水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推动能效绿色化提升。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通过引导推动全州工业绿色化发展,积极促进能效对标。组织合成氨、水泥行业生产企业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水平。引进并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指导参与企业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围绕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推动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装置和设备,推进专用设备节能改造和余热余压利用。针对火电、化工、有色等行业,采取机电类节电、无功补偿、更新节能变压器、绿色照明等一揽子节电技术措施,形成一定量的节电能力。对水泥、合成氨、磷化工、铁合金、造纸等行业进行能效对标,对重点用能企业实现全覆盖。2018年对30户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到2020年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综合考虑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环境保护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巩固深化资源绿色化利用。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减存量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行动,鼓励支持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冶炼废渣、酒糟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项目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将磷石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促进企业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磷化工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优化提升磷化工六大基地,优化升级磷化工产品结构,提升磷化工行业装备工艺水平,培育发展创新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磷石膏产品推广应用,加强磷石膏产用运耗监测,贯彻落实好磷石膏“以用定产”。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和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在化工、食品、纺织、造纸、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建委、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商务粮食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强化科技绿色化创新。实施传统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支持企业加强对现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升级改造,利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方向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水平,推进绿色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鼓励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科研院所等交流合作,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重点研发磷石膏、黄磷渣等工业废渣的循环利用,加强对大宗固废绿色化处置的产业化攻坚。鼓励职业院校到企业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参与企业生产和产品研发,开展委托培养等,逐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深度实施环境绿色化整治。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为依据,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工业污染排放整治,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排查工作,实施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强化对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设施的在线监测监管,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对利用率较低、利用技术不成熟的大宗固废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置、堆存并加大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安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和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扩大产能。以重大污染源治理环境提升改造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千企改造”工程,加快改进生产工艺,实行绿色化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对重大污染源的环境提升改造。(责任单位: 州环境保护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建委、州安全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黔南州绿色制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进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郭勇 州政府副秘书长
黄 淮 州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为州委宣传部、州环境保护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对外协作局、州财政局、州科技产权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安全监管局、州商务粮食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黔南支行、都匀供电局等州有关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等驻黔南高校,以及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信息化委,黄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工作任务随职责划转。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绿色制造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企业节能减排领域的不良记录,按规定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强化环境保护激励约束作用,推进金融机构共享环境执法信息,确保绿色制造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强资金支持,强化政策引领。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州绿色制造的资金支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省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专项等资金。认真落实《黔南州加快工业实体经济发展若干办法(试行)》,支持黔南州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节约能源改造和清洁化生产。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扶持绿色制造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将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到绿色制造领域,力争2020年州级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和绿色担保基金担保额度分别达到50亿元以上;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中心;人民银行用于支持绿色金融的再贷款累计投放达到 80 亿元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一批绿色信贷产品,实现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全覆盖;发行绿色债券,绿色直接融资比例占全州融资比例 10%以上,支持州内绿色制造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三)突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绿色产业知识,推广工业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每年节能宣传周宣传推广节能产品普及节能知识,每年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培训,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实施成果、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意识、参与度和积极性,为绿色制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和依法举报工业环境污染及环保失职渎职行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黔南州绿色制造2018-2020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