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维权概况
2024年5月,全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咨询964件。其中:
1.接到投诉357件,目前符合受理条件的有26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8万元;
2.接到举报142件;
3.解答消费咨询465件。
二、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基本情况
(一)受理投诉情况
2024年5月,全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57件,商品类投诉250件,服务类投诉107件。通过电话投诉138件,来函投诉1件,通过网络投诉218件(微信小程序投诉125件、手机APP投诉45件、互联网平台投诉43件、支付宝小程序投诉2件、百度小程序2件、公众号投诉1件)。目前已按时办结256件,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有262件,调解成功117件,争议金额111.2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8万元。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售后服务履行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问题、不正当竞争问题、广告内容引人误解问题、价格投诉问题、人身权利问题、标准化问题及计 量问题等。
(二)受理举报情况
2024年5月,全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到举报142件,其中商品类举报108件,服务类举报34件。通过电话举报11件,来函举报1件,网络举报130件(微信小程序70件、手机APP25件、互联网平台18件、支付宝小程序13件、百度小程序2件、公众号2件)。目前已办结98件。举报内容主要为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违规收费行为、药品问题、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计量违法行为及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等方面。
(三)受理咨询情况
2024年5月,全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咨询465件。其中,咨询关于市场监管系统问题主要有电商平台购物纠纷投诉途径、售后服务问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变更信息、投诉举报处理进展、实体店购物退换货规则等;咨询非市场监管系统问题主要是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撤诉等。
三、办理情况统计
各县市办理情况统计信息如表1所示,全州12个县(市)按时办结率均为100.00%,所有县(市)市场监管局未存在初查反馈、核查反馈、结案反馈超期情况。从接受量来看,最高的是都匀市150件,其次是独山县63件、龙里县52件、惠水县50件。
表1 各县(市)办理情况统计报表
单位 |
接受量 |
初查/核查反馈超期量 |
初查/核查反馈超期率 |
结案反馈超期量 |
结案反馈超期率 |
目前办结量 |
按时办结率 |
都匀市 |
150 |
0 |
0.00% |
0 |
0.00% |
92 |
100.00% |
福泉市 |
43 |
0 |
0.00% |
0 |
0.00% |
28 |
100.00% |
荔波县 |
22 |
0 |
0.00% |
0 |
0.00% |
21 |
100.00% |
贵定县 |
19 |
0 |
0.00% |
0 |
0.00% |
15 |
100.00% |
瓮安县 |
29 |
0 |
0.00% |
0 |
0.00% |
22 |
100.00% |
独山县 |
63 |
0 |
0.00% |
0 |
0.00% |
54 |
100.00% |
平塘县 |
9 |
0 |
0.00% |
0 |
0.00% |
6 |
100.00% |
罗甸县 |
30 |
0 |
0.00% |
0 |
0.00% |
25 |
100.00% |
长顺县 |
11 |
0 |
0.00% |
0 |
0.00% |
10 |
100.00% |
龙里县 |
52 |
0 |
0.00% |
0 |
0.00% |
37 |
100.00% |
惠水县 |
50 |
0 |
0.00% |
0 |
0.00% |
27 |
100.00% |
三都县 |
20 |
0 |
0.00% |
0 |
0.00% |
17 |
100.00% |
四、典型案例
(一)案例:洗车卷未激活引纠纷 市监部门调解保权益
(二)案情简介: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其参加惠水县涟江街道百果苑加油站对面车宠宠养车汇活动,消费39元购买了一张洗车券,之后到店里洗车,店员告知洗车券没有激活不能使用,因此发生消费纠纷,逐通过12315进行投诉。
(三)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惠水县市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洗车店了解情况,核查结果为投诉人洗车卷未按洗车店活动细则在有效期内激活,参与活动的商家已撤离,导致部分活动内容无法兑现。经协调,洗车店负责人同意免费给投诉人洗车一次,洗车店内参与活动的商品同样赠送投诉人在洗车店内使用,协调处理结果已电话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人表示认可。
(四)案例评析:本案依据《广告法》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的规定进行调处,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要简明扼要的介绍活动规则,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了解;消费者在购买消费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家,针对商家的广告及购买(服务)须知消费者务必仔细阅读,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要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