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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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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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各县(市)分局,州局有关科室: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裁量基准》已经 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 12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