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所列要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平台,开通微博、微信,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设立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第一窗口。此次迎接省政府对各市州开展的2017年度政务公开督察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局办公室牵头,项目信息科具体核查,落实开展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围绕督察反馈、督察整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3 个方面,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中央环保督察黔南进行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73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制订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规范,督促被督察地方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在政府网站和省环保厅网站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公开。根据有关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解读,让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识了解更为全面准确,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二)环境质量信息
1.推进城市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月定期公开黔南州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及天文断面水质月报。
2.推进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信息公开:于每月底定期发布黔南州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推进情况调度表,向社会公布黔南州福泉马场坪片区磷肥废水污染源治理工程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月度推进情况、属地政府评估结论、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监管单位具体情况。
3.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专题简报的形式进行公开,发布至州级层面。
(三)环境监管信息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11日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黔南州省委环保督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单。黔南州省委环保督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2.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逐月进行及时批量公开,包括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4.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逐月对黔南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进行公开发布及黔南州 “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的公开发布。
5.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按季度及时的公开了黔南州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执法情况表。
6.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对季度污染源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信息以公开表的形式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请求回应解读事件。
(五)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关于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情况发生。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60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部门动态21条;监督动态20条;环境质量28条;排污情况11条;环评报告59条;辐射监管3条;执法情况6条;行政处罚9条;其他业务工作3条。
三、强化机制,加强落实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信息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咨询需求。
(二)改进措施
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座谈、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大众媒体等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在“6·5”环境宣传日期间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照及时性、全面性、便民性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开的信息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