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以及《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已经2023年7月30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表.xlsx
2.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表.xlsx
3.贵州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表.xlsx
贵州省商务厅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