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商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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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商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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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同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54 号)关于报送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局2023 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2023 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件,其中,行政许可11件,占比64.7%;行政检查 6件,占比 35.3%;涉密案件0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 0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2023年度出台了《黔南州商务局内设法治机构职责清单》,进一步完善细化本部门内设法治工作机构职责。同时,根据《黔南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及州委依法治州办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黔南州商务局2023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相关规定。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商务行政执法文书。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商务部《商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格式》,结合我州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涵盖行政处罚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执法环节。二是落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月报送机制。按月归集整理本部门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及时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3年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期,其中2期为州司法局组织的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普法工作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有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民法典、法制审核解析、黔南州“教科书式”行政执法规范解析等。1期为省商务厅举办的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培训内容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行政处罚法、电子商务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解析等。1期为我局举办的全州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内容有行政执法办案实务、《行政处罚法》解读释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建设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等。全州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等积极参训,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2023年度积极配合州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1次,因全州商务系统除瓮安、福泉外,各县市未设立单独机构,且行政执法权已划转相关部门,无法有效开展对县市的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一方面,我局执法人员既要承担经济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又要履行好相关行业监管职责,存在人少事多、力不从心的情况;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不高,对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不熟悉,法条应用实践经验不足,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能力有限,不敢执法、执法能力欠缺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后劲不足。一方面,干部普法意识不强,在开展工作时未能将工作业务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对业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灵活掌握及运用。另一方面,普法形式单一,多是以开展集中学习、发放宣传册、具体案件普法等方式开展,在利用新兴媒体等方面明显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开展“四张学法清单”学习机制,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继续落实好学法机制,提升法律法规熟悉掌握程度。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或举办行政执法培训,总结复盘前期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让培训实效更加凸显。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以汽车流通、成品油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外商投资信息年报等领域为重点,建立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相互配合的监管执法体制,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好市场消费环境。四是丰富普法形式。不断加强“以案释法”力度,以具体案件为基础,辅以相对应法律法规的适用及解读,让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件事实呈现,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同时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联动效应,深化普法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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