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水务局:
你局报来的《贵定县水务局关于审批高梁坝等3座水库2019年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的请示》(贵水呈〔2019〕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花甲水库大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目前大坝已填筑封顶,坝前拦洪库容大于1000万m3,同意方案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全年洪水设计,相应洪峰流量为353m3/s,坝前水位为1012.91m。
二、花甲水库大坝目前已填筑至1050m坝顶高程,同意方案汛期采用大坝临时挡水,导流洞泄流的度汛方式。
三、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批复的方案开展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做好防洪度汛、应急抢险演练,确保工程形象进度及物资准备等满足度汛要求。
四、加快库区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度汛高程以下的库区群众在汛期到来前全部完成搬迁安置。
五、完善工程汛期施工计划,确保汛期施工的安全及工程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六、加强对导流建筑物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排查坝肩及上坝公路边坡存在的浮土、松动危石,发现后立即清除。
七、加强与上游雨量站及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止突发洪水造成安全事故。
八、严格执行防洪度汛值班制度,应与省、州、县防汛指挥机构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若遇通讯中断或故障无法与上级联系时,项目法人要通过一切途径,迅速通知上级部门及下游地方政府。
九、当发生超标洪水时应按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执行。如出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抗洪抢险队伍到位,加强抢险力量,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必要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十、汛期要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及防汛设备,包括麻袋、砂、石料、施工场地内备用电源、抢险汽车、救生衣等。项目法人对防汛物资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使用。
请你局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度汛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黔南州水务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