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政治之年、大事之年,研究部署好全州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2022 年全州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和对贵州、对黔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聚焦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三大职能,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深化统计改革为主线,深入开展“统计服务提升年”行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2022 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1.部署开展主题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创新抓党建促业务工作载体,在全州统计系统部署开展“两讲两争”主题创建,助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引导。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3.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将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整改问题,按照省州要求,对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发挥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4.抓好《监督意见》学习贯彻。将《监督意见》纳入州、县统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州、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监督意见》精神。推动制定全州《监督意见》贯彻实施意见。
5.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县(市)全覆盖,及时通报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办案工作。
6.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围绕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日活动;继续推动落实《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进党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
7.健全统计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统计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视巡察等协同配合、信息融合,强化统计违法行为结果运用。持续推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加大数据干扰问责力度,有力震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三、聚焦信息职能,认真落实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8.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有序组织开展基本单位、工业、能源、投资、商贸、劳动工资、社科文、农业、服务业、城乡划分等领域定报工作和各项专项调查。推动各县(市)建立各专业动态统计监测台账,高质量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9.精心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积极参与普查专项试点,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及时收集核实乡级、村级单位的变化情况和区划变动信息,做好“两码”和统计名录动态更新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10.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按照《统计法》规定,加强对部门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扎实开展部门非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指导部门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四、强化咨询职能,不断提升统计监测服务水平
11.持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常态化开展全州经济运行监测情况通报,强化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实现“月预警、季分析”,围绕重点难题热点问题,大兴调研之风,提供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和调研报告,切实提升服务决策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12.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扎实做好高质量绩效评价。重点加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领域统计监测,探索开发“四化”统计监测产品。围绕省统计局工作任务,积极做好新经济、长江经济带、省级开发区等领域统计监测。
13.狠抓统计产品开发工作。抓好《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经济要情》等统计产品编制。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鉴编制和资料开发工作。
14.健全沟通协调服务机制。构建协商会商机制,定期向州直行业部门反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统计调查、监测工作。加强纵向沟通指导,每季度形成专业工作提示下发到各县(市)。
15.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扎实推进统计服务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做好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和法制宣传,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每季度到帮扶村开展调研一次,帮助协调项目、资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勇于改革创新,不断释放统计发展新动能
16.深化基层统计执法改革。争取将统计执法改革纳入州委年度深化改革内容,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州县执法联动、推动统计执法规范、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四方面入手,破解制约的瓶颈因素。
17.大力推进基层统计“一张表”试点。指导长顺县、龙里县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向全州推广。借助黔南州数字乡村及基层减负工作平台,将农业农村统计工作延伸到网格,着力推进村级基础信息“一张表”工作,推动实现统计数据“多网融合,多格合一”。
18.开展碳排放数据试算工作。积极对接了解全省碳排放工作安排,学习研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争取在全省碳排放试算工作中占据主动。指导各县(市)对万吨以上重点能耗企业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原料用能企业进行全面摸排。
19.拓展国民经济核算领域。进一步完善《县(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持续巩固州县两级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衔接成果。探索开展绿色经济增加值、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等派生领域增加值核算,拓宽核算体系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六、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20.加强基层统计力量配备。落实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项行动,督促各县(市)统计部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专业统计人员,按要求配备乡镇统计人员,稳定乡(镇)、社区(村)统计队伍。切实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分析能力等培训工作。
21.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查询,统筹各专业各阶段工作重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数据质量核查。
22.积极开展统计台账试点。以罗甸县为重点试点县,积极开展企业电子台账试点工作,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向全州各县(市)推广。
23.扎实做好入规入统工作。优化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审核工作模式,力争全年调查单位入库通过率达 90%以上。加强对长期停产、歇业和不达规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州县联动实地核查,及时做好退库工作。
24.深化业务能力评价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全州综合业务考评创优成果,健全内部考评奖惩机制。切合实际研究制定县(市)统计业务能力评价体系,完善各专业业务工作能力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对县(市)统计工作综合评价,推动全州统计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统计现代化管理水平
25.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根据《黔南州经济社会综合数据共享平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州委深改课题,推动黔南州经济社会综合数据共享平台实施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6.深化机关电子办公建设。依托贵州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全面提升机关办公协同水平、内控管理水平和移动办公能力,实现县(市)统计人员电子政务平台和移动端平台使用全覆盖。
27.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督促各县(市)建立和健全区域网络安全保障机制,规范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加强信息化设备及应用系统用户实名制工作,加强终端安全防护和接入设备准入管理,加强统计工作保密管理,着力提高各县(市)网络安全管理水平。
八、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善于担当作为过硬本领
28.狠抓业务能力提升。抽派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省州有关部门制定的常规培训工作;根据全州跟岗培训方案,组织三期跟岗人员的培训;做好专题培训,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统计能力素质”举办一期集中专题培训;做好各专业常规业务培训。
29.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和全州兴“十风”治“十弊”安排部署,从“慢作为、不作为”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抓好全州统计系统作风建设。抓好建设“零差错”机关工作。完善局内二次考核激励机制,营造赶学比超氛围。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和省州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实时通报警示案例,重要时间节点提醒约谈,做到警钟长鸣。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强化预防措施。逐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对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