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州城乡居民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自产自用,下同)3379元,同比增长13.9%,绝对值和增幅分别位列全省第3位和第6位,与一季度持平;全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80元,同比增长10.9%,绝对值和增幅分别位列全省第4位和第5位,绝对值较一季度上升1个位次。
一、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居民
上半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313元,占38.9%,同比增长25.9%;家庭经营净收入1318元,占39.0%,增长5.0%;财产净收入32元,占1.0%,同比下降31.4%;转移净收入715元,占21.2%,增长15.1%。
各县市收入发展不平衡,其中,都匀(4652元)、惠水(3623元)、瓮安县(3579元)、龙里(3559元)、福泉(3423元)、荔波(3386元)等6个县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在全州平均水平线上,其余县市均在全州平均水平线下,收入水平最低的三都县(2483元),其收入水平仅为最高的都匀市的53%。
与全国、全省相比,黔南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5396元)的63%,绝对值比全国低2017元;但比全省(2276元)高603元,在全省9个市(州)中,比收入最高的贵阳市低1640元,比第二位的遵义市低82元,比第四位的六盘水市高156元,全州除2个县外,有10个县收入水平均在全省平均水平线上。上半年,全州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分别比全国、全省高1.9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
上半年,全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8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5765元,占5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6%;经营净收入1793元,占16.8%,同比增长1.4%;财产净收入925元,占8.6%,同比增长9.3%;转移净收入2197元,占20.6%,同比增长8.4%。
从分县市情况看,收入水平相差不大,除个别县外,全州各县市均在全省平均水平(11258元)线上。
与全国、全省比较,黔南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分别低5279元和578元,增幅分别高1.3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在9个市(州)中,比收入最高的贵阳市低2343元,比第三位的黔西南州低158元,比第五位的毕节市高108元。
上半年,在外部经济环境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我州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主要是利益于全州总体经济持续向好,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劳动力需求增加,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四化”加速推进,以及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救助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半年形势分析
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一是今年入夏以来雨水相对较多,给夏收粮油作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二是今年春节过后,生猪价格有所下跌,对上半年农民的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三是入春以来,持续低温、阴天、多雨天气,农作物病害增多,影响地产时令鲜菜、鲜瓜果推迟上市,价格波动大。四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消费需求不旺。
从下半年情况看,一是随着中央降低银行基准利率、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加大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一系列微刺激经济政策措施和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简政放权等行政审批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外部经济环境的持续好转,为我州加快经济发展,稳定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实现年初预定目标创造了条件。二是近期生猪价格回升,当前水稻、玉米、烤烟等主要农作物长势良好,水稻、玉米、烤烟等高产优质高效工程的推广,为增加农民收入创造了条件。三是近期省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州和部分县市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等,都将会促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但影响居民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首先是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其次是近2个月来雨水较多,导致部分地方出现洪涝灾害、水稻病虫害易发多发,也对当前烤烟生产和下树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下半年的农业收成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等。因此,建议:
1、抢抓中央微刺激经济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减少审批事项,为经济发展、创业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2、加大以交通、水利、城乡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投资力度,以“5个100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四化”建设。
3、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4、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促进居民转移净收入增加。
5、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烤烟烘烤技术指导和收购、防灾减灾和农业保险等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做好水果、蔬菜、药材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和销售工作,落实兑现各项农业政策性补贴,确保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