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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黔南州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黔南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按照州政府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黔南州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由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

一、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暂行规定》和《黔南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精神,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设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切、反映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通过黔南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并通过《黔南日报》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每月1期。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回应解读情况。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依照相关规定坚持主动公开统计信息,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不断强化对人员的培训;三是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向社会及时更新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