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南州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an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黔南州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大厦D区,邮编:558000,电话:0854-828288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黔南州政府门户网(黔南州统计局)对外公开。公开内容包含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等。每月及时公布《黔南州经济要情》、《主要经济运行简析》和部门动态;每半年公布工作总结、国家政策等;截止12月31日,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共34条,黔南日报上公布2条,答复依申请公开12条,公布规范性文件0件,规章0件。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依申请公开12条,所有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信息报送坚持“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报送人对上报信息进行收集筛选、整理加工、提炼汇总。二是根据制定的《黔南州统计局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审核工作流程执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保障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州政府网站设置有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下设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专栏,有序组织我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共同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广泛宣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统计工作动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有专门的信息撰写人员、审核人员、协调人员及网站维护人员,各司其职,有力保障了全州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制定的《黔南州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资料的发布,对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公布统计资料的日程、办事程序以及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内容做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黔南州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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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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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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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以充实。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与统计部门工作的匹配度还不够高。
我局全面梳理了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深入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注重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政务工作水平,切实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建立一个系统、科学的工作操作规范和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逐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黔南州统计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统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