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指导、协调全州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州投资促进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州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统筹、协调州有关部门和指导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统筹、指导、组织、参与全州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州重点产业招商活动。
(四)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全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服务机制。
(五)负责全州招商引资在谈和在建项目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牵头落实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推介、招商、洽谈和签约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指导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及相关驻外机构招商引资工作。
(七)统筹指导全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
(八)负责全州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九)组织参与省级重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投资考察活动。
(十)联系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省驻黔南商会工作。
(十一)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