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4号)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黔南州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指南》将随着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更新和变化做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与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整治相关的政策法规;
(二)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招商重点推介项目;
(四)业务工作动态;
(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七)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人才招聘等人事管理情况;
(八)本单位的领导人员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九)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十)投诉、举报、信访、依申请公开的途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www.qiannan.gov.cn(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部门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黔南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16楼1608室
联系电话:0854-8224048
传真号码:0854-8224048
电子邮箱:qnzsxx@126.com
邮政编码:558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州投资促进局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本单位受理科室当面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受理科室正式记录后办理。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处理
1.审核。本单位接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单位收到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信息公开的审查
本单位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
监督电话:0854—8511261;
电子邮箱:qnzsxx@126.com;
办公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16楼1607室;
邮政编码:5580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黔南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854—8585858
通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环东中路14号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