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文明在行动·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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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文明在行动·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0-08 17:03 字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黔南州文明办《黔南州“文明在行动·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南文明办发〔202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州“文明在行动·喜迎二十大”创建活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六心”旅游环境,增强文化旅游行业文明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创建活动初心和我州文化旅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围绕行住食游购娱文化旅游产业六要素,按照全域旅游“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游客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食之放心、住之安心、行之顺心、游之舒心、购之称心、娱之开心”六心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文旅行业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奋力建设“五个新黔南”提供精神动力,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文明餐桌”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公筷、公勺行动。督促、引导和指导文旅行业餐饮经营者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鼓励文旅行业餐饮经营者对使用中的公筷、公勺进行明显标识和区分。为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社会餐饮经营者不按要求提供公筷、公勺行为,并对拒不配合和提供公筷、公勺的经营者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2.反对餐饮浪费行动。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知和督促文旅单位食堂要率先落实“光盘行动”,将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落实“光盘行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二是结合地方实际,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餐饮店等文旅行业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设立“文明志愿者”岗位,引导广大消费者“按需点餐”“分餐自取”避免食品浪费,广泛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反食品浪费宣传,努力营造健康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反对浪费等浓厚社会氛围。

3.“舌尖”文明新风尚行动。一是文旅部门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结合当地特色旅游制作相关联宣传视频,重点体现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推动黔南旅游“食之放心”行动落深落细。鼓励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经营企业运用移动媒体开展文明新风尚旅游文化宣传;主要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场馆、剧院等运用LED大屏、开机画面投放文明旅游文化广告宣传,倡导文明旅游。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重点旅游县(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的演出,把文明用餐融入到演出中,以愉悦、轻松的方式让游客在看演出的同时了解文明用餐。三是结合文明用餐开发具有特色的文创旅游商品,通过拍摄文创商品宣传,进一步提升文明新风尚活动曝光度,为创建文明旅游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做好A级旅游景区内的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是强化A及旅游景区市场规范管理,做好景区内餐饮行业(饭店、小吃摊)周边的卫生环境监督,规范管理游商游贩,整治摊位乱摆、物料乱堆现象,杜绝消防通道被挤占、道路堵塞现象。二是推进景区内垃圾桶、垃圾处理站等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合理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转运车辆,做到垃圾即产即清。三是强化景区内卫生公厕建设,全面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大力整治卫生死角、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和不文明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取得成效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各县(市)要围绕本方案中明确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内容,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切实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和分析,找准工作切入点,扎实组织、逐项开展工作并取得阶段性预期成效和工作成果。

(二)全面完成专项行动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既定工作项目、内容和目标,全面完成专项工作任务,使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场所经营环境、反食品浪费氛围面貌耳目一新。

(三)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阶段 (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专项行动成果逐项复盘、查缺补漏、整改提升。使成果得到保障,防止反弹。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谋划和部署推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切实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二)调度保障。自9月份起,州局将实行半月调度机制,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三)要素保障。一是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认真履行牵头工作职责,积极、主动联系沟通各相关部门和县(市)文明委,及时召集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任务,强化合作和协同推进;二是合理统筹各方资源,找准问题和症结,集中攻坚,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问责机制。本次专项行动事关我州高质量考核和党建成效考核成绩,并已列入年底州对各县(市)、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对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采取通报、启动问责、严肃追责等分式进行处理。请各县(市)局认真对待和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