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罗甸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黔府用地函〔2024〕652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请罗甸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黔南府呈〔2024〕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罗甸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罗甸县逢亭镇床井村的集体农用地2.6255公顷(林地2.62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25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2.6255公顷。
二、你州要督促罗甸县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