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乌江等四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4〕7号)规定,州水务局结合《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水量监测断面2024至2025年度水量目标的公告》《州水务局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黔南州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通知》(黔南水资〔2022〕42号)、《州水务局关于印发黔南州跨县市重点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黔南水资〔2022〕43号)以及多年水文监测水量成果,制定黔南州四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水量监测断面2025年度水量目标,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的水量补偿计算基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黔南州2025年度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水量监测断面目标.docx
黔南州水务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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