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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现将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根据黔南编[2003]23号文,中心成立于20034月,200911月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对各管理部经费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

2、 本中心主要职责是: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经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5)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6)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审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9)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推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1)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3、 机构人员情况。根据黔南编办[2013]14号文,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83人(2013年1月增加事业编制15人),内设6个科室、11个派出机构(管理部)

4、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组织安排,调入一名主任、一名纪检组长,遴选3名,公招9人。在职人员75人,退休2人,聘用人员2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全州共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178,733.18万元,同比多归集38,215.23万元,增幅27.20%,完成年度归集计划148,000万元的120.77%;缴存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86,128.17万元,同比多支取18,159.87万元,增幅26.72 %,为年度计划指导数72,000万元的119.62%;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2,933.00万元,同比多发放17,144.60万元,增幅14.81%,完成年度贷款计划97,500万元的136.34%;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2,933.00万元5759笔,同比多发放533户,增幅10.20%。户均发放贷款23.08万元,同比户均增加0.92万元。其中达到贷款额度上限40万元的123户,同比增加34户,增幅38.20%,占总发放笔数的2.14%。新增发放二套房贷款429户,占总发放笔数的7.45%,金额10167.9万元,同比增加254户7403.6万元,增幅分别为145.14%、267.83%。9月份中心实施异地贷款政策以来,共计发放异地贷款20户525.30万元,预计后期会继续增加。

2、实现增值收益12,736.5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7,500万元的169.82%,同比增5,699.10万元,增幅80.98%。累计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50亿元。
二、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189.60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960,189.60元,差额0万元。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48,300.00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元,差额0万元。
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当年支出14,635,587.67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539.2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70.51元

4、城乡社区支出13,658,703.18元

5、住房保障支出165,216.70

四、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度严格执行预算,年终预算决算基本相符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14,635,587.67/13,977,938.00) ╳100%=104.70%。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9,752,987.46/14,635,587.67) ╳100%=66.63%。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3,172,731.55/14,635,587.67) ╳100%=21.68%。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3,172,731.55/100=3.17万元。

5、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4,133,734.62/13,977,938.00) ╳100%=29.57%。

6、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3,172,731.55/4,353,247.00) ╳100%=72.88%。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000.00/5,000.00)╳100%=100%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5年共计开支“三公”经费252,487.05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科目编码:20103支出5,000元,较去年同期8,630.00元下降42%。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出国(境)支出为零,“公务接待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元。

    2、政府性基金-管理费用(功能科目编码:21207)支出247,487.05元,支出分别为:出国(境)支出为零,“公务接待费”24,04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447.05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从2016年元月1日起我中心由政府性基金转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9日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决算公开.doc

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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