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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住建局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开展全州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改革和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负责全州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和省级、州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并指导州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住宅产业化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核准工作。

(五)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州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州建筑活动;指导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指导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园林,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对全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七)承担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住建领域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八)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规划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城建档案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6 个科室:办公室、法规科、住房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下属3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建设执法支队、工程造价管理站、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71.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56.38万元,增长18.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并入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32万元,占98.22%;项目支出27.5万元,占1.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671.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56.38万元,增长18.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并入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08万元,增长17.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并入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09.45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55.54万元,占3.5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支出1268.89万元,占82.09%;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7.92万元,占0.5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04.02万元,占6.7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37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资金下达县市,由相关县市列支。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人员退休追加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死亡抚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失业保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工伤保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9.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6%。决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工程建设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代建中心人员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及本年追加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规划设计院人员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2020年省厅下达第一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局于2020年支付给州规划院完成全州12县市城市(县城)道路绘图统计项目。

(1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未达到付款条件,待付款。

(15)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其他扶贫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追加2020年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1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 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1000万元,直接由州财政配套到各县,未经我局账户支付。

(1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公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0.05万元,支出决算为91.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追加人员公积金经费。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离退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64万元,比上年减少6.51万元,降低37.9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厉行节约,所以三公经费同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7.6%,比上年减少6.05万元,降低39.37%,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差旅减少,车辆消耗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2.4%,比上年减少0.46万元,降低25.95%,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影响,会议安排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过路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2020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2万元,主要是:省厅检查、督查工作接待用餐、县局汇报工作公务用餐等。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8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万元,比2019年增加23.57万元,增长11.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并入其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下县(市)检查工作,扶贫攻坚工作开展,迎国家建设部、省厅及各相关检查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0年共有3个项目,涉及资金107.5万元(州本级资金0万元,上级资金107.5万元,其中,95万为本年追加,12.5万为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020年度我单位已完成27.5万支付,执行率25%,原因为:黔南州“十四五”住建行业规划、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编制任务来源是2020年末,不属于2020年计划内需要实施的项目,该项补助资金月2020年11月才下达,该项工作启动较晚,不属于2020年计划内需要实施的项目,属于临时项目,因此项目在2020年末实施,未能在2020年内完成。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职业年金缴费的基本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死亡抚恤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死亡抚恤的基本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失业保险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工伤保险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离休人员医疗补助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工程建设管理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代建中心上年人员经费结余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原下属事业单位规划院上年人员经费结余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2020年省厅下达第一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局于2020年支付给州规划院完成全州12县市城市(县城)道路绘图统计项目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的基本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扶贫科目(款)其他扶贫支出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2020年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款) 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反映黔南州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公住房公积金科目(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0年度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补充).xls

黔南州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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