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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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2025年,如省级延伸或新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按照省级政策执行。如省级无相关奖励政策,黔南州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给予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黔南府发〔2022〕4号)
联系方式:黔南州商务局 张中泽0854-822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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