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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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各类线上平台适时发放全省通用旅游消费券,包括旅游线路、旅游景区、饭店、旅游商品、旅游交通等领域;支持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按规定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刺激旅游消费,提振市场信心;鼓励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根据各地实际面向国内外游客发放旅游消费券。
《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22〕42号)
联系方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曹壹 0854— 8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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