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依托内部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或外部培训机构按规定举办职工技能培训班,训前向人社部门申报开班计划,训中记录培训过程,训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专项能力证书,可向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中长期项目制培训按技能等级不同每人每天70元至150元,最长不超过40天;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每人每年2400元至6000元(1-3年)。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
联系方式:黔南州就业局 刘朝鹏 0854-822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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