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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医保基金30天内直接结算企业药品货款,缩短货款结算时间,减轻企业垫资压力,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推行医保基金30天内直接结算企业药品货款,缩短货款结算时间,减轻企业垫资压力,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一批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货款统一结算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72 号)

联系方式: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周贤智,0854-8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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