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各地要用足用好过渡期规划管理政策,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落地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城镇批次用地范围符合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城乡规划之一的,直接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用地手续;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二上”成果集中建设区的,允许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用地手续;超出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由市、县人民政府采取附图承诺和预支规模方式申请办理用地手续。能源、交通、水利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重点项目,允许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保稳定若干措施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2〕20号)
联系方式: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罗钰涵 0854-82586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