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自2021年7月1日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1〕56号)停止执行。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市(州)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原通过审批方式取得的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延续有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2〕49号)
联系方式: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谷鸿辰,0854-822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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