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可以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人社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按月对见习单位给予补贴(一类区都匀市补贴1074元;二类区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补贴1002元;三类区瓮安县、惠水县、长顺县、独山县、三都县、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补贴942元)。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人社部门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并按规定开展青年就业见习的单位。
(三)办理流程:见习单位向属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
3.就业见习协议书;
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6.见习单位银行账户等。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黔南州就业局创业科 0854-8260037
都匀市人社局就促科 0854-8260066
福泉市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 0854-2811304
瓮安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0854-2918260
贵定县就业局创业科 0854-5233027
龙里县就业局创业科 0854-5633071
惠水县人才服务中心 0854-6532488
长顺县就业局就业创业科 0854-6821780
罗甸县就业局就业创业股 0854-7946133
独山县就业局促进科 0854-3221112
平塘县就业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4-7221215
荔波县就业局就业科 0854-3610591
三都县就业局综合科 0854-302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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