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三)办理流程: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发放补贴。
(四)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及身份证;
3.参保登记凭证(可由人社部门出具);
4.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五)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都匀市就业局就创科 0854-8237677
福泉市就业局就业科 0854-2229053
瓮安县就业局创业科 0854-2789740
贵定县就业局创业科 0854-5233027
龙里县就业局创业科 0854-5633071
惠水县就业局职业介绍股 0854-6532966
长顺县就业局就业创业科 0854-6821780
罗甸县就业局就业创业股 0854-7946133
独山县就业局促进科 0854-3491304
平塘县就业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4-7221215
荔波县就业局就业科 0854-3610591
三都县就业局综合科 0854-302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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