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且生产经营正常。
(二)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申请书;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4.未成年工身份证及健康检查表。
(三)办理流程:到当地人社部门递交相关材料→收件受理→审查通过。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0854-8224806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监察科0854-8234546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222016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2918249
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0854-5233022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5621658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6226656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6822638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3237793
三都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服务区9-13号窗口0854-3925977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3614006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0854-7231436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0854-794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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