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二)办理流程
工伤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贵州省工伤事故信息快报》,领取《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就医告知书》,30日内向所属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人员凭《就医告知书》到协议医院办理工伤入院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
(三)所需资料
《贵州省工伤事故信息快报》。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黔南州人社局社保科 0854-8235960
黔南州社保局养老失业工伤科 0854-8249891
都匀市社保局待遇科 0854-8242230
福泉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工伤待遇科 0854-2218380
瓮安县社保局养老失业工伤待遇科 0854-2789715
贵定县社保局待遇科 0854-5312168
龙里县社保局待遇审核科 0854-5637369
惠水县社保局企业养老失业工伤股 0854-6229530
长顺县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科 0854-6822811
罗甸县社保局失业工伤股 0854-4800039
独山县社保局待遇审核科 0854-3222838
平塘县社保局工伤养老失业待遇审理科 0854-7231584
荔波县社保局失业工伤科 0854-3611556
三都县社保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0854-481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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