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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748335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教育;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2-10-05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职业教育增长极打造 技能贵州新高地高质量服务“四化”建设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做强职业教育增长极打造 技能贵州新高地高质量服务“四化”建设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黔南州做强职业教育增长极打造技能贵州新高地高质量服务“四化”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和部省共建“技能贵州”政策机遇,提升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创新与服务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主动面向黔南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做强职业教育增长极、打造技能贵州新高地,高质量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高质量服务新型工业化

1.推进产业专业精准匹配。建立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支持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围绕贵州十大工业产业、黔南七大工业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需要设置专业,促进建立与我州产业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学科专业体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一次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人社部门定期发布主导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目录,教育部门定期发布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到2023年全州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60%以上,到2025年全州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75%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2.建立校政企对接协作机制。实施校政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统筹建立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园区、企业)校政企对接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专业培训、用工保障。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探索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与交流机制。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要及时全面地了解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科技等方面的需求,并快速反应,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与研发方向。定期与地方政府就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找准合作领域,实现双方共赢、协调发展。园区要积极协调职业院校有效对接全州重点企业,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到2025年,支持福泉、瓮安、龙里、惠水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园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3.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引导州内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文件要求,支持重点建设培育方向的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遴选成绩突出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试点企业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通过认证的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到2025年,力争1—3家企业通过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4.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鼓励企业在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到2025年,全州每年开设本地企业“订单班”50个以上,培养、输送技能人才2500人以上,经考核认定的“订单班”,统筹资金给予补助。鼓励企业通过自建、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建企业实习实训基地5个以上,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通过州级考核验收后,统筹资金给予补助。鼓励职业院校结合所在地产业需求,建设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到2025年,全州每所公办职业院校建成1个以上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实训基地、更新实训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企业与公办职业院校共建混合所有制或股份制二级产业学院,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的,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13号)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5.培育黔南产业工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支持企业和地方政府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合到人才培养计划中,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打造更多“大国工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和职业院校师生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二、高质量服务新型城镇化

6.扩大城市发展人才供给。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鼓励、支持未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未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高中毕业生要鼓励支持其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全州每年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规模稳定在3万人以上,中职学校招生规模稳定在2.5万人以上。州内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要鼓励学生迁转户口到学校集体户。实施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考核激励,具体考核细则由州级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到2025年,普通高校、高专院校毕业生在州内就业比例达到3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州内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7.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州级教育、人社部门牵头建立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库和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库,实时发布职业院校学生数量、专业、学制及就业(实习)意愿和企业近期用工需求、长期招聘计划、人才发展前景等信息,推动供需有效对接。建立线上招聘平台,促进线下招聘实体化运作,定期开展线上线下行业专场招聘、企业专场招聘、一校一企专场招聘等招聘活动,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

8.构建开放灵活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根据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院校等继续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会化培训。统筹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优化报账程序,结合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和需求,优先安排社会人员到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完成2万名企业在职人员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州县行业部门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合作,除上级安排的指定培训项目或特殊行业培训外,以项目委托的方式优先由辖区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承办。充分利用国家开放大学系统远程教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线上线下的学习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黔南广播电视大学,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9.推进师范类院校服务地方基础教育。鼓励支持州内师范类院校及其附属学校,通过“校地共建”等模式领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州内师范类院校领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稳定在15所以上。鼓励支持中职学校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类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力争2025年前全州职业院校建成学前教育实训基地6个以上。依托州内师范类院校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鼓励州内师范类院校在县(市)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促进教育巩固拓展提升。[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移民局,黔南师院、黔南幼专,各县(市)政府]

10.推进医学类院校服务地方医疗卫生。鼓励支持州内医学类院校通过“校地共建”等模式,举办或参与举办医疗、康养机构。依托州内医学类院校,由州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有计划安排乡村医生参加医学类院校开展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到2025年全州乡村医务人员实现全部轮训。鼓励州内医学类院校立足地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与医疗卫生部门、医药企业等搭建服务地方科研平台,到2025年建立州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2个。支持州内医学类院校开办康养产业相关专业,采取中高职衔接培养“3+2”模式,提高康养、护理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教育局,黔南医专、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各县 (市)政府]

三、高质量服务农业现代化

11.实施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支持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服务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一批精准服务我州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涉农专业,鼓励与农业类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合作,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技术研发攻关。组织动员专家教授、科技服务团、博士服务团等专业力量,深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第一线,找准高校科研项目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结合点,动员企业等多方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产业化。支持黔南职院建设乡村振兴研究院,支持黔南师院建设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贵州省民族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州内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为载体,探索建立“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合作社+农户”结对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大数据局、州林业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12.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支持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围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和专业群。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农经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农业机械、植物生理、林下经济等农学知识,着力培育一批学农爱农的农业生力军和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建立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协同培训机制,“一校一品”打造技能型人才培训品牌,重点开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民俗文化等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大数据局、州林业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13.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支持县(市)组织实施辖区内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通过面授、线上学习、自学等方式开展文化、技能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切实提高培训人员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劳动力转移再就业。统筹资金对县(市)给予培训补助,保障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到2022年,全州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达到2.93万人;到2023年,全州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达到2.2万人,累计达到5.13万人;到2024年,全州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接受“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达到2.2万人,累计达到7.33万人;到2030年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切实提升我州人均受教育年限。[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黔南幼专,各县(市)政府]

14.构建“大校农结合格局”。实施“校农结合”助推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校农结合消费帮扶、人才培养、品牌建设、产教融合、党建引领“五大行动”的“大校农结合格局”模式。进一步深化“学校+流通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组织模式,高校建立“校农结合”集团,县(市)依托营养餐配送企业建立“校农结合”主产销链,直接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签订“产销购”合同。探索“配额换订单”方式,由需求单位向配送企业提供订单,配送企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采购农产品,在本地和全州配送企业内互补配送,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短缺”和“过剩”问题,提升本地农产品采购占比量。全州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采购本地农产品占比持续保持80%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四、高质量服务旅游产业化

15.推进服务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通过教育、培训以及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民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活动,培育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提升乡土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力争2025年前创建省级1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1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重点传承黔南优秀民间技艺。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人才集聚优势,创作一批优秀文化艺术精品,进一步深挖地方工艺产品特质,开展“普通话+工艺推介”项目培训。鼓励出台州内旅游景区对旅游直播带货的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免费入园优惠政策,定期开展生态民族旅游文化“展销直播节”等主题的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搭建“旅游+直播”带货展销平台,全面推进“黔货出山”和民族文化传承。到2025年,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培养电子商务、旅游相关专业人才达3000人以上。支持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文化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宗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16.建立多元化旅游行业培训体系。鼓励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联合制定旅游行业培训标准,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导游队伍、酒店管理等从业人员行业培训。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旅游类职业院校举办导游资格考试免费考前培训班和旅游讲解服务培训班,支持至少开办1所全州旅游行业学校、旅游职业学校,引领中等职业教育旅游类专业建设发展。到2025年,全州旅游景区、星级酒店从业人员实现全部轮训,持证率达100%,统筹资金给予承办培训的旅游类职业院校培训补助。[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各县(市)政府]

17.建立职业教育研学旅行机制。鼓励支持黔南州旅游职教集团参与全州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管理与服务规范,重点对州级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课程设置等进行规范,加快研学旅行专业化进程,增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体验服务。(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教育局,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建立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高质量服务“四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相关工作。州内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院校要结合学校定位和区域发展实际,制定服务地方“四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县(市)中职学校实施方案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将州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高质量服务“四化”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确保政策措施及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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