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好资金供不应求新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职能,日前,黔南州公布《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实施方案》,实现人民群众由“住有所居”转向“住有宜居”。
方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精准测算各县(市)贷款需求,差异化设置公积金归集目标,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扩面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人群;公积金贷款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向首套刚需住房优先,做到应贷尽贷,出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优化城镇既有住宅居住环境;在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可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降低个贷率。针对个贷率居高不下问题,一方面,制定《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强化与州内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公转商”增量贴息贷款,缓解短期资金紧张矛盾。另一方面,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减少非刚需性贷款,实现稳步降低公积金个贷率目标。
改革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各受委托银行客户资源,探索开展政金合作新模式,各管理部(业务部)与受委托银行成立联合工作组,摸清各受委托银行开户企业经营状况,扩大建缴人员覆盖面。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优先保障都匀城市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环贵阳经济圈住房贷款资金需求,出台《黔南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办法》,动态监测各县(市)资金净流量、贷款供需情况,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稳步降低公积金个贷率;出台《黔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黔南州住房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暂行办法》,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改革后公积金缴存有什么变化?
通过改革,我州住房公积金在建缴质量、发展方面将逐步提高。
保障基层干部权益,将村(社区)在职常任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进一步提升和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职工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核算,实现全州财政预算单位聘用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逐步提高。
实现全州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率达到60%以上;实现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公积金建缴人数逐年稳定增加。个贷率回归到85%至95%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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