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龙里县龙山镇中坝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呈〔2019〕127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专家复核意见及优化的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近期(2025年)处理能力为2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管网21042米(DN800-DN300),检查井463座,配套建设厂区附属设施。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放。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七、同意管材选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材建设。
八、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九、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一、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年。
十二、项目法人:贵州龙溪城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57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61.33万元,其他费用1425.42万元。
请遵照执行。
附件:投资概算审定表.xlsx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