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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一) 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 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 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 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无光感-< 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0.02- <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三级,>0.05- < 0.1;

四级,>0.1-< 0.3o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3.视野半径V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