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京东木制托盘生产建设项目、罗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罗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变更)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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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京东木制托盘生产建设项目 |
三都县周覃镇周覃工 业园 |
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 |
贵州凯启工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周覃镇周覃工 业园地理坐标:107度53分50.884秒,25度38分23.171秒, 属于木制容器制造,项目租赁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周覃镇周覃工 业园区的厂房,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3100平 方米。设置带锯4台,多片锯2台,锅炉1一台、烘干房9间, 四面刨3台、爪机一台、电叉车4台、截断锯一台等,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原木堆放区、生产车间、产品仓库、锅炉房、烘千车间、 办公区以及相应环保措施等,年生产3万立方米单板和150万个 京东木制托盘。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当对使用的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 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车辆行驶 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确保施工期粉尘排放满 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无组织排放浓度 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施工期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园区公厕, 其他生活污水回用于厂区洒水除尘,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 辆噪声等,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通过车间隔音和厂区距离衰减、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政府指定 的弃渣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新建1台7t/h的生物质燃料锅炉,生物质燃料 锅炉烟气经1套“电袋组合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执行《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 限值要求。 (2)锯片和抛光等工序会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 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 (3)木材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烘干车间安装 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管道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3) 外排。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4)木材涂漆过程中会产生涂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 排气筒 (DA004) 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 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 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等一并进入化粪池收 集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三都县周覃镇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 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 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²), 定期交由有 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边角料和树皮可用部分用作锅炉燃料,其余部分委托 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物质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尘灰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罗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变 更) |
罗甸县龙坪镇城西工业园 |
贵州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科利 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位于罗甸县龙坪镇城西工业园,原《罗 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于2022年7月19日获黔南州 生态环境局批复(黔南环审〔2022〕181号),占地面积6000m², 总建筑面积为9000m²。项目租赁神农本草公司现有的框架结构 厂房两层面积6000m²建设果汁加工中心,在神农本草旁投资新 建3000m²钢架结构标准简易大棚厂房作为农产品分选集运中 心。其中:果汁加工中心第一层为生产车间,第二层为行政办公 区及仓库;农产品分选集运中心为单独一层。建设年产芒果浆 3000吨、百香果浆1500吨、柠檬汁300吨、脐橙汁600吨,生 产线各1条,设置1台1T/h 生物质锅炉。 |
( 一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输过程中采取洒水、篷 布遮盖、密闭等措施,在安装期间,加强通风换气。运输车辆选 择优质燃油及加强检修和维护。采取以上措施排放的废气能够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无组织浓度 监控限值要求,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 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不涉及混凝土搅拌等,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 人员生活用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罗甸县县城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 主要是设备安装时电钻、电锤使用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设备 等材料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房屋隔声、 车辆及时维修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场 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安装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的,送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堆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 垃圾转运点,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采取及时清理污泥,对污 水收集池进行加盖、空气稀释及种植绿色植物吸收等措施减少恶 臭对环境的影响,H₂S 、NH₃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201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果渣临时堆放 间恶臭采取对堆放的果渣进行覆盖,及时清理临时堆放点、道路 上抛洒的果渣,同时加强厂区绿化,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恶臭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二级新建” 臭气浓度。 (2)本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原料,锅炉产生 废气经2根8m 高排气筒 (DA001 、DA002) 排放,锅炉废气污 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 2 中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总废水排放量为37.86m³/d,其中:项目纯水 制备产生的废水(1.41m³/d) 与水果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 水、包装瓶清洗废水(29.6m³/d) 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 (4.8m³/d) 经三级化粪池(5m³/d) 处理;设备清洗废水(1.6m³/d) 和化验室废水(0.45m³/d) 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 艺: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 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 三 级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罗甸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机、风机、冷库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座减振、房屋隔声等,加强设备运行管 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果渣设置收集桶收集后堆存至分选中心,最后用于还 田消纳综合利用。 (3)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 运处理。 六、其他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十、酒、饮料和精制 茶制造业——22、饮料制造——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 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该《报告表》排污许可证申请章节包含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内 容,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污染物种 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排放标准等进行了计算和论证,基本满 足排污许可证申请的要求。 |
报批稿 |
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京东木制托盘生产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ghPsg4Vkj3Ge04Iayr1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罗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变更)(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ghPsg4Vkj3Ge04Iayr1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贵州佳鹏木业有限公司京东木制托盘生产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ghPsg4Vkj3Ge04Iayr1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罗甸县农产品集运及加工中心项目(变更)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ghPsg4Vkj3Ge04Iayr1Aw?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