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南州环境保护局认真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黔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协调、督促加大各类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尊重、理解、顺应和维护主流民意,以黔南州门户网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重点推进水源水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主动公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得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了公开的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全面公开;属依申请公开的,及时办理并公开;不能公开的,及时与当事人联系说明了依据。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于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业务处室严格按照规定审查公开,没有出现不实信息和泄密现象。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细化了公开范围和目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并在黔南州门户网站、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4)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明确政务中心和办公室分别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门经费予以保障。二是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积极做好协作工作。
(5)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2015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次,接受培训人数20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环境信息210条。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办理完成4件,同意公开答复4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无一件延期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