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0-15 15:25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

福泉市城厢镇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

贵州景永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城厢镇,地理坐标:东经107度30分19.684秒、 北纬26度42分57.462秒,属于加油站。本项目总投资120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3%。建设内容为将原有  的2个15m³的单层柴油罐扩建为1个50m³的双层柴油罐,将原  有25m³的单层93#汽油罐1个扩建为2个40m³的双层92#汽油 罐,将原有25m³的单层97#汽油油罐扩建为40m³的双层95#汽 油罐;利用原有2枪加油机6台(其中92汽油3台,92汽油和95汽油混用2台,柴油机1台);在原有占地范围内新建停车

区和洗车区;年销售汽油1200t、柴油500t。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项目,项目已建设完成,施工期 产生的噪声、粉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随 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因子对环境的影响已全部消失,项目施工 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 回收系统),汽油油气经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同时严 格按照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厂界非甲 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坪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5m³)  预处理后与职 工生活污水、司乘人员污水经化粪池(20m³)处理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福 泉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废暂存间、油罐区隔 油沉淀池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 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维护检修;加强管理,禁止站内 人员大声喧哗,进出加油站的车辆禁鸣喇叭、限速行驶(设置减速 带等),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范站内交通出入秩序;设备 加装减振降噪设施,加强绿化,利用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音。厂 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由环 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清罐作业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 清洗,清理过程产生的清罐含油废液和油泥由油罐清洗单位拉走并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存放;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 油和油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 废物暂存间(5m³),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设施的 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  -2023)《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 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油品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爆 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

龙里县冠山街道

龙里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龙里县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贵州 青天净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境内,属于河湖整治工 程,涉及三元河、小竹河、下洞河,为新建项目。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减少施工对植物的影 响范围。施工期临时占地区避让林地,对于占地范围内的树木采取保护措施,加强抚育管理。临时占地区剥离的表土单独堆放于 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区覆土绿化。 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伤害、猎杀野生动物。合理选择涉水作 业时间,施工时间避让鱼类产卵期。围堰施工前,采取人工驱鱼 措施,严禁炸鱼、毒鱼。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等,禁止排入河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定 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增设围挡, 裸露的材料、散装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拌和设备设置工棚。 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 湿润等措施。选用满足国家排放标准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施工 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并定期喷 洒除臭剂、杀菌剂,清淤的淤泥必须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的现 场堆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设置2个施工营地,每个施工中心内设置1个营地沉淀 池(20m³),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 项目在2个临时淤泥干化场四周设置30m 的排水沟,并设置2 个临时淤泥脱滤液收集池(200m³、50m³), 淤泥脱滤液经沉淀 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乡村的居民房屋化粪池收 集后作为周边农田农肥使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一区域限 制高噪声机械作业设备同时施工作业。施工区设置隔声屏障,降 低对周围居民点的噪声影响,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 护。临近居民点河段施工期间,设置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 对各敏感点影响。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途经居民点、学校等敏 感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淤泥干化后连同弃渣由施工单位运至龙里千亿级工业园区- 龙溪工业园区(杨梅树片区)进行回填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 桶集中分类收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由当地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

废物暂存间(5m²),   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

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

龙里县谷脚镇谷脚社区

贵州诚恩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科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谷脚社区,为新建项目。地理坐标:106°52′29.614″,26°31′51.435″。占地面积33300m2,主要设置铝板喷涂线、蜂窝板淋胶线、铝板覆膜线、铝板成型区、打包出货区、喷漆房、磨粉区、宿舍等配套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土建基础开挖、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对运输车辆尽量低速行驶,运输车辆要求加盖篷布等遮盖物,以及降低装卸高度,露天堆放施工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施工场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后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坡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机械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后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自行进行利用或外售给物质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期剥离表土妥善堆存后,后期用于场地绿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磨边粉尘

根据《报告表》分析,铁质轻钢龙骨(边角)生产线中使用打磨机将成型后龙骨边上的毛刺清理干净,打磨、磨边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厂区内沉降。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对周边影响较小。

(2)印刷、烘烤、上色、丝印和光固化废气

根据《报告表》,印花铝板生产、覆膜印花铝板生产、UV铝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烘烤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上胶贴布和烘干废气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贴布铝板生产线贴布采用聚乙烯醇胶作为粘接剂,使用的聚乙烯醇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10%,NMHC产生效率<3 kgh,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要求(≤10mg/m3),对周边影响较小。

(4)淋胶、压合有机废气及锅炉废气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在铝蜂窝复合板生产过程中涉及淋胶及压合工序。蜂窝复合板生产过程淋胶、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压合过程是利用天然气锅炉加热,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20mg/m3),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5)切割废气、打磨和细磨废气、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

铝单板生产过程切割、打磨、细磨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对周边影响不大。

(6)钝化废气、喷漆、固化有机废气和锅炉废气

铝单板喷塑/喷漆生产过程脱脂清洗和钝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经抽风系统收集后和清洗钝化后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起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铝单板喷塑/喷漆生产过程喷漆、固化废气(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经抽风系统收集后和固化燃天然气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氮氧化物≤240mg/m3、二氧化硫≤55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二甲苯≤70mg/m3),对周边影响较小。

(7)铝单板喷塑/喷漆生产过程喷塑废气及塑粉生产破碎废气

项目喷塑过程在密闭的粉房中进行,喷塑过程产生的粉料由粉房内设置的抽风系统抽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1.317t/a,排放速率为0.54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对周边影响不大。

(8)食堂油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厂内雨水系统收集后直接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大坡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所在区、废水管道、水洗、钝化水槽所在区域、喷漆房、涂料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纸筒、不含油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铝板)返回处理则再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油漆稀释剂、油墨、切削油、油漆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报批稿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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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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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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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福泉市溪家湾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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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三元河高铁北站至北部工业园区段河道治理工程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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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恩新型铝制建材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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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