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3 09:25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黔南州贵定县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友美年产24万吨动物饲料生产建设项目;三都水族自治县民达禽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基地改建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黔南州贵定县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

贵州凯升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黔南州贵定县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服务对象为收集处理昌明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同时收集处理污水预处理中心外排废水,预处理中心主要处置开发区范围外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定卷烟厂、贵州天泷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绿视野绿色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山王果健康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工业废水。设计规模为20000m3/d,工业污水预处理中心处理规模为1000m3/d。其中工业污水预处理中心主要处理工艺采用污水→收集池→粗/细格栅→转鼓过滤器→均质调节池→反应沉淀池→高效离子气浮→IC厌氧塔→沉淀池→臭氧接触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昌明工业污水处理厂;昌明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工艺采用污水→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高级催化氧化器→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其中18000m3/d尾水达标排入独木河,2000m3/d排入再生水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由园区和企业回用于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本次评价不评价污水收集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

项目总投资21922万元,环保投资89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08%。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通过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施工机械车辆离场上路前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禁止带泥上路。同时加强机械车辆保养、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钢筋、设备安装过程焊接烟尘以及装修废气产生量少,依靠自然扩散后对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影响较小。经过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人员全部为当地施工队伍(即当地村民等),项目工地不设施工营地。项目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做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途经敏感点时应限速。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废弃的土石方,其中部分土石方用于回填,不能回填的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弃土场处置。施工期采取集中堆存等方式保护开挖产生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使用。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废钢材、废弃木材等收集后外卖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废弃混凝土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园区的环卫部分进行处置。

5.施工期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沉淀池通过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外渗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剥离表土运往场地内临时存储场地暂存,后期用于绿化覆土使用,同时用薄膜遮盖等,防止雨水冲刷造成表土地面漫流,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应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应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非施工区的地表植被,严格禁止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弃废物。做好绿化景观设计,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基地,恢复植被和景观。项目完工后,表土用于厂区的绿化用土。运输过程禁止随意抛洒,堆场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和产生扬尘。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污水预处理中心废水收集池、格栅、均质调节池、气浮、沉淀、污泥池等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废水收集池、格栅、均质调节池、气浮、沉淀、污泥池等进行封闭处理,抽引出的臭气经生物除臭设备(内设生物填料)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预处理中心IC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优先用于厂区内食堂、办公区供暖,回用不完产生的沼气通过一根4m高的火炬燃烧排放。工业污水处理厂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沉淀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对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沉淀池设置集气罩,污泥池、污泥脱水间采取封闭处理,抽引出的恶臭气经生物除臭设备(内设生物填料)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未收集的污水处理废气(NH3、H2S),通过对格栅渣、污泥等应及时清运,减少在厂内的堆积量和存放时间,以及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设置防护林带,同时在设备周围喷洒除臭剂,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产生的无组织废气(NH3、H2S)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相应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服务对象为收集处理昌明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同时收集处理污水预处理中心外排废水。设计规模为20000m3/d,工业污水预处理中心处理规模为1000m3/d。其中工业污水预处理中心主要处理工艺采用污水→收集池→粗/细格栅→转鼓过滤器→均质调节池→反应沉淀池→高效离子气浮→IC厌氧塔→沉淀池→臭氧接触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最终排入昌明工业污水处理厂。昌明工业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高级催化氧化器→MBR膜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独木河,其中18000m3/d尾水达标排入独木河,2000m3/d排入再生水回用系统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由园区和企业回用于道路清扫、城市绿化。

(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水口监测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及技术考核规范》执行。

(3)加强源头控制,优化平面布局,针对防渗等级较高的区域尽可能架空,以便于渗滤液发生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管线尽可能地上敷设,减少埋地管道,尽量做到“可视化”处理,对于必须走底下的管道修建检查沟,对项目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控制措施。

本项目场区防渗分区一览表

项目

编号

厂区装置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

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应急预处理中心

A

废水收集池1#

弱~中等

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石油类等)及

其他类型(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以及SS等)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B

废水收集池2#

弱~中等

C

废水收集池3#

弱~中等

D

废水收集池4#

弱~中等

E

粗格栅池

弱~中等

F

细格栅池

弱~中等

G

均质调节池

弱~中等

H

反应沉淀池

弱~中等

I

沉淀池

弱~中等

J

臭氧接触池

弱~中等

K

加药间

弱~中等

易-难

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L

设备间

弱~中等

M

配电间

弱~中等

其他类型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N

控制室

弱~中等

O

值班室

弱~中等

工业污水处理厂

1

粗格栅池

弱~中等

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石油类等)及

其他类型(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以及SS等)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3

细格栅池

弱~中等

4

膜格栅池

弱~中等

5

调节池

弱~中等

6

气浮沉淀池

弱~中等

7

水解酸化池

弱~中等

8

A/O 生化池

弱~中等

9

MBR 膜池

弱~中等

13

污泥浓缩池

弱~中等

17

污泥脱水间

弱~中等

2

提升泵房

弱~中等

易-难

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10

清水池

弱~中等

11

接触消毒池

弱~中等

12

巴氏计量渠

弱~中等

16

设备间

弱~中等

18

加药间

弱~中等

20

在线监测房

弱~中等

22

回用水池

弱~中等

14

风机房

弱~中等

其他类型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15

配电间

弱~中等

19

综合楼

弱~中等

21

门卫室

弱~中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来源于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均安装减震座垫。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各机械设备做好防震、减噪,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文江村居民点和甲壤村居民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与格栅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格栅渣,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再生水回用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膜、中水回用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厂生物除臭产生的废生物填料均由厂家带回处置。产生污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若不属于危险废物,与沼气干法脱硫(脱硫剂为氧化铁)后产生的废脱硫渣,一同运至海螺水泥厂协同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一同与在线监测产生的废液、废机油、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后,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入独木河,部分提质回用于园区,杜绝了园区工业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进入独木河,使得进入独木河的污染物将大量减少,地表水水质将逐步得到改善,同时有利于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维护地表水生态环境的平衡,水体中富有的生物种群将发生相应变化。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2

友美年产24万吨动物饲料生产建设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水场社区红岩冲组

贵州普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鼎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龙里县龙山镇水场社区红岩冲组,地理坐标:经度:106°47′16.172″,纬度:26°24′41.733″,属于其他饲料加工,项目总占地40.22亩,建设3条动物饲料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每条生产线的生产规模均为8万t/a,建成后年产动物饲料24万吨。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1万元,占总投资的2.5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装运物料应及时清扫,进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减速行驶,清运车辆覆盖帆布。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建设车辆过水池(6m*3m*0.5m)对车轮和车身进行清洗,出入口硬化处理;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装修期间加强通风换气及定期喷洒水雾进行降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管网未敷设完成或未投入前,采用吸粪车方式将污水运至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合法合规的建筑垃圾填堆放;装修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或外售部分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场妥善处置。

(2)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和涂料桶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清理、除铁及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在卸料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同时在车间内安装机械排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筒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的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筒仓上方自带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2)粉碎、配料、制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配置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置3条动物饲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粉碎、配料、制粒废气配套1条排气筒,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1、DA002、DA003。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主要为臭气浓度),通过在车间内安装机械排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和换气,确保异味能从车间内及时排出,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设置一台3t/h的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7)排放,SO2、NOx及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限值。

(5)食堂共设置2个灶头,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1.5m高处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进入产品,不外排。

(1)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蒸汽锅炉在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经设置的沉淀池(容积为10m3)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3)生产设备(双轴高效混合机、粉碎机、制粒机)冲洗废水,经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不外排。

(4)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洁不外排。

(5)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为60m3)收集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生产车间、沉淀池、初期雨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加强日常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产生机械噪声的生产设备应采用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情况一览表

产生环节

名称

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处置措施

设备维修及保养

废机油

0.1

危废暂存间暂存

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员工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7.5

生活垃圾收集点

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

化粪池污泥

2

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食堂含油废水处理过程

油水分离器分离的浮油

0.1

专用收集桶

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清理、除铁

清理及除铁产生的杂质

36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定期交有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纯水制备过程

废反渗透膜

0.05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

纯水制备过程

废活性炭

0.5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处理

脉冲除尘器收集

除尘器收尘

6.354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返回生产过程

包装过程

废弃包装袋

10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

外售给厂家回收

本项目设置一般废物暂存间(占地20m2),暂存一般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5m2),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污废水、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料、危废、污废水等管理,防止破损、泄漏。结合实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三都水族自治县民达禽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基地改建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重阳村

三都水族自治县民达禽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帆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三都县普安镇重阳村,为改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401.49m2,总建筑面积约为13393.72m2,建设蛋鸡舍8000m2、鸡蛋包装车间1912m2,完善配套设施,购置蛋鸡养殖及环保、消防等设备,存栏蛋鸡48万只,达到年产鸡蛋9700吨的生产规模,配套建设1个有机肥车间,不设置饲料加工车间,购买成品饲料。项目采取分批次进场养殖,每批次12万只,使用1栋鸡舍。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1.7%。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或者采用密闭运输的方式,限制进出施工区车辆的行驶速度。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放加盖帆布有效遮挡。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作地浇灌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工人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安装均在室内安装,利用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鸡舍恶臭

优化饲料选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减少粪便中臭气的产生量。采取喷雾消毒、喷撒除臭剂措施,保证自动清理设备能及时将鸡粪清出鸡舍,加强通风,加速粪便干燥。

(2)有机肥加工区恶臭

有机肥车间及周围喷洒除臭剂,在鸡粪原料中添加辅料及微生物菌剂等加快堆肥过程,有机肥车间周围加强绿化。

(3)污水处理站、化尸池恶臭

项目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及时清运。化尸池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化尸池四周设置绿化带。

项目NH3、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鸡舍冲洗废水(每批次冲洗一次)经调节池调节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场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5m3/d、处理工艺:A/O 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排至厂内暂存池暂存,采用槽车运输到农作地作浇灌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作为农作地浇灌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调节池、化尸池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方案,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尽量降低噪声。给风机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所有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畜禽饲鸡粪、散落羽毛及饲料残渣、不合格蛋品、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运输至有机肥车间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成为有机肥外售。病死鸡通过畜禽无害化化尸池处理。医疗废物、废机油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