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都匀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3号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都匀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3号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
都匀市匀东镇小村寨剑江河支流左岸 |
贵州旗山置业有限公司 |
贵州中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都匀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3号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调节池+MBBR +紫外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剑江河支流。 |
详见:都匀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3号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公示版)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6hv3xzdDIf65d9EtK5pYw?pwd=xw77 提取码: xw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