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6 18:30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仁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洗涤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53075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53075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23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贵州仁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洗涤车间建设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濛江街道赤土村

贵州仁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丽品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濛江街道赤土村,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06°40′26.313″,北纬26°13′14.201″,为新建项目。租用惠水县濛江街道赤土村长田工业园区C区层峰塑业有限公司4号车间和3号部分车间进行建设生产,建成后可实现洗涤布草(床单,被套,枕套,浴巾,面巾,地巾)80万套/年,配套建设1台生物质锅炉(3t/h)。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规划物料,避免物料露天堆放,运输车辆通过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装修期间,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仅进行厂房简单装修和安装,无施工废水的产生。装修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自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惠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无齿锯、木工刨、磨光机、砂轮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废钢材、废砖块、废混凝土等),能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集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废砖块、废混凝土等)定期运至有资源回收站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以及管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项目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气

本项目拟设置1台3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产生的锅炉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参照执行燃煤锅炉)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污水处理站臭气

本项目设置一座85m3/d的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药剂,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后,确保NH3、H2S排放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洗涤废水、锅炉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85m3/d),采取“格栅+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防渗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物质颗粒废包装材料、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污泥以及废机油。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物质颗粒包装废料、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生物质颗粒包装废料定期交由生物质颗粒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给周边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原材料使用,布袋除尘器维修过程产生的废布袋约,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纯水设备反渗透膜需要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理污泥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以及管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5m2)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废机油、氧漂液(次氯酸钠)危废暂存间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