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责任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结果金额(万元) |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 责令改正内容 | 备注 |
1 | 黔南环罚决字〔2024〕4号 | 长顺富之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522729MA6DQAFK8Q | 陈仲前 | 违反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管理规定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 2.1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日 | 黔南环责改字〔2024〕4号 | 立即强化污水处理站污水运行处理工作,确保外排用于农灌的污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限期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