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责任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结果金额(万元) |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 责令改正内容 | 备注 |
1 | 黔南环罚决字〔2024〕5号 |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长顺县分公司 | 91522729MA6DPP258N | 周伟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27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
黔南环责改字〔2024〕3号 | 1.立即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黔南环审〔2018〕12 号)要求,对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塘、事故塘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整改,并在场地南侧、东南角建设2口地下水监测井; 2.请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并开展验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