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黔南环罚决字〔2024〕5号)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黔南环罚决字〔2024〕5号)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4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责任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结果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责令改正内容 备注
1 黔南环罚决字〔2024〕5号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长顺县分公司 91522729MA6DPP258N 周伟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27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黔南环责改字〔2024〕3号 1.立即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黔南环审〔2018〕12 号)要求,对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塘、事故塘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整改,并在场地南侧、东南角建设2口地下水监测井;
2.请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上述整改并开展验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